一、参加对党员进行的党风党纪、政策法规等方面教育的组织工作,并负责编印有关宣传教育材料。
二、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调查研究,为党委和纪委研究相关工作提供资料。
三、热情接待群众来访,妥善处理群众来信,认真受理党员的控告与申诉。
四、按规定参加对违纪违法党组织和党员的调查、立案及审理工作。
五、做好纪检档案的管理、统计报表的填写和相关文稿的撰写工作。
六、做好文件的收发、登记、传阅及管理工作。
七、做好纪委工作会议的纪录整理工作。
八、完成校党委和纪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。
举报信箱 jw3@cqnu.edu.cn Copyright 2016 中共重庆师范大学纪委、重庆师范大学监察处
联系地址: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 邮政编码:400047 联系电话:023-65362471(FAX),023-65363403